公告-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现场整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现场整改(项目名称)SCXCZB-2021110009(项目编号),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308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属各在用生产经营现场(含1个市局(公司)机关、11个区县局(分公司)、1个物流中心),具体地点为:
市局机关: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388号
物流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通棉路2015号
市中区局(分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31号
峨眉山市局(分公司):乐山市峨眉山市光明大道84号
沙湾区局(分公司):乐山市沙湾区余西街101号
金口河区局(分公司):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
沐川县局(分公司):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1074号
五通桥区局(分公司):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路北段287号
马边县局(分公司):马边彝族自治县东光大道286号
峨边县局(分公司):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顺河街72号
犍为县局(分公司):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圣泉路693号
井研县局(分公司):乐山市井研县建设路1号
夹江县局(分公司):乐山市夹江县迎春北路271号
2.2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改造的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监控安全方面。其中电气安全改造主要为线路管道敷设、替换老旧线路、更换零部件、更换配电箱、用电分区等内容,涉及市局(公司)、11个区县局(分公司)和物流中心,改造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消防安全改造主要为消防管网改造、消防设施设备更换增设、更换应急照明、烟感温感报警器等内容,涉及物流中心、犍为、峨边、井研等单位。监控安全改造为监控线路管道敷设、增设监控探头等内容,各单位均不同程度涉及改造升级。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1.4其他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是指: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4.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3.4.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或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涉及行贿行为的投标人。
3.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股2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企业高管(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投标,若存在交叉的情况,本次投标无效。
3.4.4、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00 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介绍信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2 4177 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