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苯厂汽车装车项目油气回收装置(配套 VOCs)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苯厂汽车装车项目油气回收装置(配套 VOCs),业主为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苯厂汽车装车项目油气回收装置(配套 VOCs)
2.2招标编号:OB-HN-CG2022083
2.3招标控制价(z高投标限价):2450000.00元。
2.4招标范围(主要设备):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苯厂需为汽车装车项目采购配套的 VOCs油气回收装置设备,并负责其供货、指导安装及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地点:许昌市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交货期: 接到中标通知后75日内供货完成。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份油气回收装置配套 VOCs业绩及证明材料。(备注:上述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被列入名单的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 07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