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平原县2023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WQ-2023012
2.项目名称:平原县2023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1-9包:0万元
4.z高限价(万元):1-9包:z高折扣限价为95%(折扣率:实际供货价格=基础价格*折扣率]
5.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6.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7.框架协议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营、贮存、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所投产品近半年食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在入围后提供半年内县级及以上(依法取得国家资质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或者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冷冻食品、冷鲜肉、蛋类产品在配送时要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或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承诺在入围后针对本项目购买相应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6.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
(一)现场购买(购买征集文件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格式参照文件后附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文件后附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网络购买(将下列证书原件扫描件一套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格式参照文件后附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文件后附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4.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8日09点00分至10点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