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超市招租项目招标
一、招租条件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14﹞153号)等文件规定,受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租人)委托,对“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超市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二、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超市招租项目。
2.2项目编号:CZ-C-23290269
2.3招租内容:
序号铺名称及位置建筑面积(㎡)
1警臻苑校区超市222
2警兴苑校区超市50
允许经营范围:日常饮料、零食、文化体育用品、百货商品、日用品、小礼品、学习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快餐、面包、蛋糕)服装等。不得售卖烟酒。未经校方批准,不得改变增加营业项目。
z低限价(元/年):285600.00元/年(其中:警臻苑校区超市为204000.00元/年,警兴苑校区超为81600.00元/年。
备注:内部装修已完成,承租人必须配合招租人完成消防整改达标,费用自行承担。
2.4租赁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5租赁地点: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6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作为自然人身份参与时,满足资格要求如下:
3.1.1竞租人(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2竞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3竞租人(自然人)提供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30日内由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字或签章);
3.1.4竞租人(自然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自然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加本人签字或签章原件);
3.1.5竞租人(自然人)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加本人签字或签章的原件);
3.1.6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竞租人作为法人身份参与时,满足资格要求如下:
3.2.1竞租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竞租人(法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自提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2.3竞租人(法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竞租人(法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竞租人(法人)提供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租人(法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6竞租人(法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竞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盖公章);
3.2.8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为同一人或者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不为同一人且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9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10竞租人(法人)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3.2.11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租文件。
①竞租人(自然人)请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②竞租人(法人)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招租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竞租文件的截止时间(招租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7日14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