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招标】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C-10项目电梯供应及伴随服务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210308002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C-10项目电梯供应及伴随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东至芳春路,西至集创路,南至规划一路,北至集电路。项目总用地面积38788.1㎡,用地性质:C6,由9个单体及架空连廊组成。总建筑面积:2442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7006.0㎡,地下面积:87226.0㎡,建筑容积率4.0,建筑限高100m。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C-10项目电梯供应共47台(含客梯、载货兼消防电梯和观光电梯等),招标范围:包括所有电梯的供应及其所需要的各种测试、调校、试运转和维修及有关的劳务和材料设备。不仅包括本供货要求所述电梯装置的主要项目,还包括特定需要用于完善施工和用于正常操作、测试和运转的杂项部件,包括所需的劳务或工具、仪器,不论这些工具有没有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C-10项目电梯供应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3C-10项目电梯供应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可以是投标电梯的制造商,也可是获得投标电梯制造商唯一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接受拟供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3.3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修理)】,且与所投电梯型式和级别相符;3.4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修理】,且与所投电梯型式和级别相符;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且与所投电梯型式和级别相符。3.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电梯供应业绩;3.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16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10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