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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临沧分行营业

开采时间:2023-07-2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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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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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招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临沧分行营业区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临沧分行营业区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实施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委托,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临沧分行营业区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编号:E53A00223001079)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临沧分行营业区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2.2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屏西路5号。
    2.3工程范围:拟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临沧市分行营业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拟装修改造建筑面积为45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z新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202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及信息科技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2019版《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V5.0》的要求。执行甲方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相关设计说明、施工要求、设计材料表及所有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实施完毕后全额转为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进度达到50%以上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支付合同价款4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按竣工结算款减去已支付合同进度款后支付至100%的竣工结算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需开立增值税发给甲方)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
    4.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目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3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3个或以上(注:类似工程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4项目经理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经验: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1个或以上。
    4.5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证明资料)。
    4.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不良案件记录(以上信誉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4.7其他承诺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4)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
    4.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类似工程项目定义:指合同金额为招标控制价的70%以上的装修类工程项目。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定义:指因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情形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购买方式(两种报名方式):
    5.1.1方式一:网络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7月19日8:30起至2023年07月25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公休日均可),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支付及下载招标文件。
    5.1.2方式二:至招标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请在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5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持相应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并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人代表本人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人本人身份证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联系人的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
    5.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年08月09日08:30~09:0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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