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运营期财产一切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14_104288756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21-2022年度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运营期财产一切险项目,目前已具备保险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运营期财产一切险项目。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财产一切险。
2.4保险期限:保险起期为2021年2月1日零时,保险止期为202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在项目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且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持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对其授权的总公司须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
注:(1)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项目;(2)保险服务业绩指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承保业绩指保险起期在近三年的业绩,理赔业绩指赔款转账时间在近三年且已结案的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投标人携带资料:
(1)投标人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详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总公司法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保单或保险协议主要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赔付协议和赔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则其代表需持“领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标文件每册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人供应商备案注册手续。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