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栾川县冷水镇小城镇建设南沟至增河口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14_104304699
招标人: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2-58
2、项目名称:栾川县冷水镇小城镇建设——南沟至增河口道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10940600.00元
z高限价:10940600.00元
1.栾川县冷水镇大南沟至增河口道路工程一标段,5609900.00元
2.栾川县冷水镇大南沟至增河口道路工程二标段,53307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该工程是对冷水镇区两山大道、钼都大道南沟至增河口段道路破损路面、路基拆除重建铺设沥青路面;铺设雨水管道,修建、改造雨水井等内容。
(2)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4)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大南沟口至瓦窑沟口段,桩号范围AK0+000~AK1+837.64,道路设计长1837.64m。沥青路面改造面积24253平方,人行道修复面积117.8平方。现状检查井加固16座,雨水口改造15座,新增雨水管线587m。
二标段:瓦窑沟口至增河口段,桩号范围BK0+000~BK2+741.52,道路设计长2741.52m。沥青路面改造面积19357平方,人行道修复面积19.5平方。现状检查井加固9座,雨水口改造50座,新增雨水管线467m。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原件;
(6)提供近2017-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基本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到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栾川县人社局)开具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9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书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3.售价: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人供应商备案注册手续。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