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山东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化电子加热产品技术开发与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YHAQD2021-0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化电子加热产品技术开发与制作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8万
元,招标人为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一种小型化电子加热产品的技术开发服务, 并制作及测试2600套功能样机与10000套产品零部
件。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化电子加热产品技术开发与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化电子加热产品技术开发与制作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z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
查”的查询结果为
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的) , 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
国近三年的查询
结果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1年01月1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02月01日14时00分
联系人:叶倩 纪工
联系人电话:157 1136 6118
联系人邮箱:zjyu521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