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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箱涵智能分流井

开采时间:2021-03-18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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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采购样品图

  • 采购详情

    公告: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箱涵智能分流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湖南 
    招标编码:CBL_20210317_26368590453770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箱涵智能分流井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湘江新区财政。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箱涵智能分流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智能分流井1座,并建设连通智能分流与梅溪湖提升泵站的d1500截污管道43米,建设Φ8000顶管工作井一座、5500×3200顶管接收井一座;对现状排入南园路箱涵的梅溪湖路d800雨水管在末端进行封堵,并通过新建d1000雨水管导流至智能分流井上游,新建d1000管道99米,新建7500x3200顶管工作井一座,5500圆形接收井一座;对现状1200×1200溢流坎式截污井进行封堵,对截流坎进行拆除;拆除排口末端现状拦渣堰;对湘涵进行清淤处理等。


    2.4工程造价: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0171587.03元(以发布的z高投标限价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设备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包括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箱涵智能分流井工程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企业需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给排水)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2)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给排水)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3.4.2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1)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2)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从担任,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3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z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z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z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 16 日9时00分,网上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马超
    电 话:18513911281
    邮 箱:zhaobiao6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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