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时间:2023-06-02 11:36
报价截止:长期有效期
浏览次数:42 次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2023年境外媒体资源投放代理服务,购买境外主要媒体资源开展宣传工作,服务期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承接过一个中国境内银行机构总行或央企总部(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2022年央企名录为准)的境外媒体广告投放相关项目,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完整展示广告主及投标人名称、项目主要内容、代理时间等)。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能够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本次香港商报、大公报、文汇报、香港经济日报、英国《银行家》共5项媒体资源的购买和投放,且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情形。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7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500937280@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8500937280
微信扫描关注